Thursday, 16 February 2012

地契沒分割‧交易膠著

怡保署名誠實者的讀者來信說,他的父親與伯父擁有一塊地皮,位於柔佛州北部,他父親的比率是3/4、伯父1/4,伯父過世後轉給堂弟,後來,其父親過世後,3/4的土地擁有權歸誠實者。
他說,早年前,伯父搬去森美蘭州,橡膠園由其父親管理、翻種,收割時,伯父的1/4地皮資產由其堂妹打理(堂妹從森州嫁到柔北,是堂弟的姐姐)。
一直以來,地契由其父親保管,後來改由誠實者接收,誠實者已在25年到怡保發展與居住,當年,他的3/4土地由其母親管理,另外1/4則由堂妹代管,4年前,擁有1/4土地的堂弟提出要地契的文件,誠實者交了給他。
如今,誠實者母親也已經過世,大家都不在柔北發展,他想辦理好這件事,堂弟獻議要賣給他那1/4的土地,並開了一個價格,誠實者認為太貴,以堂弟的1/4要價,按比率開出他的3/4土地售價,可是,堂弟卻不要,其堂弟所持的理由是比較大塊的土地,應該賣便宜一些。
誠實者提出反建議,暫時不要進行買賣交易,改為翻種,可是,堂弟不合作,不把地契文件交出來,也不答應簽名讓誠實者翻種他擁有的那部份土地。
他向其堂弟要地契文件,堂弟只給了複印本,誠實者說,複印本他也有一份。
請問:“應該如何處理這項問題,如果兩人都不準備交易,有辦法翻種我那部份,而且又能獲得翻種本金嗎?”
答:誠實者長輩當年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將土地分割了,卻沒有將地契文件一分為二,導致今天其中一人握住地契,可是卻不合作,造成另一人處於不利的局面。
地契是很重要的文件,特別是一些已沒有拖欠產業貸款的地契尤其值錢。
如果誠實者的親友中,有誠實者及堂弟尊重及可信賴的人選,可以請他當協調人,當然,也可以花錢聘請律師,出面與堂弟接洽,看看是否有轉機。
只要堂弟不肯交出地契,又不肯配合,相信很難進行交易,如果堂弟開出其他條件,那麼,請律師協助處理或許是可行的選擇。
另外,如果地契文件依然是誠實者父親與伯父的名字,欲將名字轉移到誠實者與其他堂弟名下,需要在律師的協助下進行。

资讯来源
 

http://biz.sinchew-i.com/node/5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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