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1 February 2012

賣主已破產怎麼辦?

李先生說,他姐姐不久前訂購了一間房屋,事後才發現賣主是一名破產者。 他在信中提問:“面對這樣的問題,應該如何解決,最終的結果會怎樣?”
答:黃振原律師回答張先生的問題時指出,在正常情況下,代表購買者的律師,應該先對賣主展開破產搜尋,以確保他不是一名破產者。
不過,由於破產局在發放破產搜尋結果,往往拖延不少時間,鑒於雙方必須在一定期間內簽署買賣合約;因此,律師可能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讓購屋者先簽署合約。
另外,購買者的律師也必須在同時讓賣主執行法定宣誓,確認本身不是一名破產者,在買賣合約的條款,通常會有一條列明賣主不是一名破產者。
假如賣主被發現做出虛假宣誓,就等於是抵觸法令,至於應該如何解決問題,黃振原律師提出以下建議:
1.終止買賣合約,向賣主領回已付的訂金。
2.尋求官方財產管理人的同意,繼續這項交易,然後把進行有關產業交易的款項,轉交給官方財產管理人。
不過,最好還是買方尋求其原有律師的協助,因為該名律師應該比較清楚整個交易的情況與過程。

资讯来源

http://biz.sinchew-i.com/node/5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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