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购屋者引颈期盼的“护身符”,分层地契法令(修正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一旦通过,发展商在交屋时必须同时移交分层地契给购屋者。
批准30天内完成转名
同时,法案也阐明任何产业持有人(包括发展商)或其法律代表,必须在获得土地注册官批准后的30天内,完成分层地契的转名手续。
政府修订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主要是保障购屋者权益,还有分层产业的拥有权。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副部长丹斯里约瑟古律,今日向国会提呈该法案一读。
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在今年8月初主持国家土地理事会第68次会议,会议已决定修改分层地契法令以保障分层地契产业购买者对产业的拥有权。
今日提呈一读的法案内容列明,除了30天内完成手续的期限,如果土地注册官另外设下完成手续的期限,买卖者双方都必须遵守有关期限。
约瑟古律说:“如果原业主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手续,将会受法律制裁,一旦罪成将面对每单位不少于1000令吉或不超过一万令吉的罚款。”
组屋无需申请临时地契
针对廉价组屋的分层地契,修正案指出廉价组屋无需申请临时分层地契。
“州政府也可根据屋主的申请,依据产业的地点、建筑物成本来决定该产业是否属于廉价组屋,并自行发出认可。”
修正案除了规定发展商必须向土地局提出发出分层地契的申请,而政府也会推行分层地契电子土地管理系统,加强了批准地契的效率。
修正法案阐明以下数要点
●政府将确保购屋者在签署买卖合约的6个月内,强制发展商必须申请分层地契,以便在移交完工及落成证(CCC)给购屋者时一并移交分层地契。
●发展商或产业持有人在签署买卖合约后,须获得上层建筑阶段文件及领取落成证的3个月内,向当 局申请建筑或土地分层手续。如果发展商没有照做,将被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者者兼施,重犯者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0 万,或每天被罚不超过1000令吉。
●为了解决延迟移交分层地契问题,当局将缩短批发分层地契的时间,即从170个工作天减少至少于100个工作天之后。
●由临时分层地契转换成正式地契的办理手续期限,从原定的6个月缩减至3个月。在原有的法令中,许多手续期限都规定必须在完工后的6个月内完成,而在新的修正案,则规定任何原业主或发展商,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一切手续。
批准30天内完成转名
同时,法案也阐明任何产业持有人(包括发展商)或其法律代表,必须在获得土地注册官批准后的30天内,完成分层地契的转名手续。
政府修订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主要是保障购屋者权益,还有分层产业的拥有权。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副部长丹斯里约瑟古律,今日向国会提呈该法案一读。
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在今年8月初主持国家土地理事会第68次会议,会议已决定修改分层地契法令以保障分层地契产业购买者对产业的拥有权。
今日提呈一读的法案内容列明,除了30天内完成手续的期限,如果土地注册官另外设下完成手续的期限,买卖者双方都必须遵守有关期限。
约瑟古律说:“如果原业主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手续,将会受法律制裁,一旦罪成将面对每单位不少于1000令吉或不超过一万令吉的罚款。”
组屋无需申请临时地契
针对廉价组屋的分层地契,修正案指出廉价组屋无需申请临时分层地契。
“州政府也可根据屋主的申请,依据产业的地点、建筑物成本来决定该产业是否属于廉价组屋,并自行发出认可。”
修正案除了规定发展商必须向土地局提出发出分层地契的申请,而政府也会推行分层地契电子土地管理系统,加强了批准地契的效率。
修正法案阐明以下数要点
●政府将确保购屋者在签署买卖合约的6个月内,强制发展商必须申请分层地契,以便在移交完工及落成证(CCC)给购屋者时一并移交分层地契。
●发展商或产业持有人在签署买卖合约后,须获得上层建筑阶段文件及领取落成证的3个月内,向当 局申请建筑或土地分层手续。如果发展商没有照做,将被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者者兼施,重犯者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0 万,或每天被罚不超过1000令吉。
●为了解决延迟移交分层地契问题,当局将缩短批发分层地契的时间,即从170个工作天减少至少于100个工作天之后。
●由临时分层地契转换成正式地契的办理手续期限,从原定的6个月缩减至3个月。在原有的法令中,许多手续期限都规定必须在完工后的6个月内完成,而在新的修正案,则规定任何原业主或发展商,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一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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