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5 March 2012

發展商未繳地稅‧售工廠交易受阻

鍾姓讀者說,他在不久前出售一間已建好的工廠,這家工廠至今仍未擁有個別地契,在敲定交易後,他已收取買方支付的10%首期錢。
由於銀行獲知發展商未呈交一筆數目相當大的地稅給土地局,因此不批准買方申請的產業貸款。
面對以上問題,鍾先生想知道,萬一交易拉倒,買方能拿回10%首期錢嗎?
1.如果賣方拒絕退款,買方採取行動,雙方的勝算有多高?
2.賣方能向發展商索回已付的批准交易費及地稅嗎?
3.取消買賣合約的話,雙方的損失由誰負責?
答:鍾姓讀者是在轉手市場進行產業交易,買賣雙方簽署的不是標準合約,即使是與發展商購買,由於工廠不是住宅產業,不受房屋發展法令約束,因此所簽署的也不是標準合約。
鑒於不是標準的合約,雙方存在的任何爭議,皆以買賣合約作為爭取利益的基礎。
業主付給發展商的地稅,發展商應該交給土地局,發展商失職沒有交給土地局,如果土地局也沒有採取跟進行動,他們都失責,不過,發展商遲早需將這筆錢連本帶利交給土地局。
但是,由於發展商沒有繳交地稅,在交易進行期間涉及的相關方面,因為地稅問題僵持不下,受影響者蒙受金錢與精神上的損失,可以向發展商追問,希望問題能獲得發展商正視。
在雙方簽署合約之前,買賣雙方律師的確有義務查清楚,包括發展商存在的問題、瞭解銀行批准貸款的程序與條件。


资讯来源

http://biz.sinchew-i.com/node/57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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