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哥哥已經成家,之前並未協助父親償還房貸分期,目前她與父母同住,父親預定在今年內退休,償還貸款一事將落在她身上。
她在信中提出以下問題:
1)這間房屋的擁有權是屬於父親、或是父親與哥哥聯名共同擁有?
2)在協助父親償還房屋貸款後,自己已沒有能力另外購買房屋,萬一將來形勢有改變,不知如何保留本身在這間房屋的權益?
答:林若輝律師回答楊小姐的問題時指出,最主要得看地契文件如何寫明、從中可以查看是楊小姐父親一個人的名字、或是她父親與哥哥聯名擁有房屋。
從買賣合約的簽署,也可瞭解房屋的擁有者,不過,最準確是到土地局查詢,在查詢之前,可以向銀行要求地契複印本、或找出地稅單,可以確定是到哪一個縣土地局查詢,即可確認房屋的擁有者。
關於如何確保本身在這間房屋的權益,楊小姐可以建議父親立一份遺囑,將自己列為受益人;不過,
遺囑這份文件可以不時更新或更改,另一個有保障的方式是將房屋的半數擁有權轉到自己名下,就是與父親聯名擁有該房屋,只是需要另外簽署買賣合約及貸款合
約,因此,需要繳付律師費及印花稅等費用。
http://biz.sinchew-i.com/node/6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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