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 July 2012

牆壁現裂痕‧發展商敷衍了事

謝小姐說,她於2007年購買了一間雙層排屋,2009年交屋,至今已過了2年;可是,一直存在一些問題,譬如下雨的時候,地上會積水,而且牆壁出現裂痕。
在房屋保用期間,她有要求發展商修補,可是,他們只是把漆料塗在裂縫上,就當作完工了事。
現在牆壁再出現裂痕,可是,已過了保證期。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我打算自己安排承包商,將問題做好,然後再向發展商收費,這樣做行嗎?”
答:牆壁一些裂痕,未必是地陷問題的先兆,假如地磚有裂,翻開來查看,裡邊是否出現真空現象,比較可以確定房屋是否存在地陷問題。
另外,謝小姐可以將裂痕的問題拍照做為證據,同時聘請一位合法、獨立的建築師查看,然後準備一份報告,做為向發展商索償的根據,當然這些必須付費。
如果能證明房屋的裂痕是潛藏的問題,購屋者可以據理向發展商提出索償,儘管已過了房屋保用期。
當然謝小姐也可以將問題帶上房屋仲裁庭,嘗試爭取本身的權益,上房屋仲裁庭之前的建立檔案收費只是10令吉。



http://biz.sinchew-i.com/node/6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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