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6 July 2012

丈夫破產‧聯名房子會否遭拍賣?

林女士來信指出,她與丈夫在2000年聯名購買了一間17萬令吉的房屋,現在還欠銀行大約10萬令吉。
她說,丈夫因為拖欠銀行大約3萬令吉的信用卡債務,生意失敗後,如今工作的收入有限,不足以償還房屋貸款。
請問:
1.在這種情況下,假如丈夫繼續拖欠債務,會否被宣判入窮籍?
2.如果現在他破產了,我們聯名購買的房屋會否受影響?目前,我繼續償還房屋貸款,因為我本身有工作收入。
3.一直以來都是我在償還房屋供款,假如要聘請律師爭取這間房屋的擁有權,是否行得通?
答:任何人若拖欠或不償還欠款,譬如金融機構的房屋貸款、汽車貸款或信用卡債務,都可能遭有關機構起訴,並被判入窮籍。
假如當事人宣告破產,或被判入窮籍,他名下的產業、銀行賬戶,不論是個人或聯名擁有,都將被凍結,出國護照也將被扣留。
產業持有人繼續償還房屋貸款,基本不會面對產業被拍賣的問題。
這位讀者可以嘗試將丈夫持有產業的一半擁有權轉移到自己名下,當然要另外簽署買賣合約,如果貸款未償清,尚需另做貸款安排,包括簽署貸款合約,律師費及相關雜費,政府的印花稅,全部加起來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http://biz.sinchew-i.com/node/62534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