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Monday, 23 July 2012
3人聯名房屋1人去世‧擁有權有何變動?
張太太說,大約在10年前,我的丈夫和他的姐弟3人合資購買了一個中價公寓單位,如今已付清貸款。他們的年齡分別是56歲、55歲和51歲。
今年初,丈夫的姐姐患重病,她在遺囑中列明有關公寓的份額將歸孩子所有。
我想問:“如果3人其中的一個去世,在法律上,產業的份額將會出現甚麼問題?”
答:
林律師說,由於產業是由三方聯合持有,這意味個人各擁有三分之一的業權,假如丈夫的姐姐不在世,她的三分之一擁有權,將根據遺囑轉移到她孩子的名下,這表示該產業將有更多的業主,儘管如此,張太太的丈夫和弟弟在有關產業的擁有權並不受影響。
http://biz.sinchew-i.com/node/62810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ewer Post
Older Post
Home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