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 September 2012

買賣房屋‧未申請稅務優惠

邱太太說,她與先生前後買了兩間房屋,以及一間店屋,其中一間已經脫售,購買這些產業都沒有申請免稅,因為之前不曉得有這些優惠。
請問:如今是否可以申請退稅?最後一次購買的是一間半獨立式洋房,售價38萬3千令吉,當時是在2004年9月9日購買。
答:邱太太來信準備詢問的應該是關於脫售產業,個人在一生享有一次的免稅優惠吧。至於購買產業享有免印花稅優惠,那是去年提呈2012財政年預算案做出的建議,在該項建議之下,凡是購買價格在30萬令吉或以下的房屋,可享有豁免產業印花稅的優惠。
此外,財政預算案也建議,凡是價格在35萬令吉以下房屋的購買者,皆可享有50%產業印花稅折扣,在2008財政預算案,印花稅減半優惠是給予價格不超過25萬令吉的購屋者,這是個人一生中只有一次的機會,如果符合條件,律師會為客戶提出申請,包括需要填寫表格。
政府在2012年財政預算案中,把“我的首間房屋計劃"價格從22萬放寬至40萬令吉,可是,卻沒有同步把豁免印花稅優惠調整至40萬令吉。
如果邱太太或先生仍未用掉一生人享有的脫售產業免稅機會,或是購買產業免印花稅的優惠,在往後的日子裡,如果有購買產業或脫售產業,儘量掌握有關的機會。
也許有一天,兩人準備將現有的房屋賣了,購買另一間較新、較寬敞、價格較貴的房屋,申請免稅可以讓自己更加受益。



http://biz.sinchew-i.com/node/6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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