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透過律師,向前屋主索回剩餘的欠款,但前屋主和他的律師遲遲沒有回應。我想請問:有沒有其他或任何管道可索回前業主的欠款?
答:在正規的轉手市場交易,賣方律師必須確保賣方沒有拖欠地稅、門牌稅、水電費、排污費、公寓的管理與維修費,將清還的費用單據交給律師,才照會買方律師,由律師通知買方貸款銀行發放貸款給賣方律師,然後才由律師交給賣方。
不論劉先生是與賣主共用律師,或是聘請自己的律師,都屬於有律師負責這項買賣,是律師疏忽或是其他原因,劉先生可以向律師瞭解。
我們不曉得這筆欠款是否大筆,有些時候拖欠的數額可以從數百至數千令吉不等,從購買房屋款項那一天發放做為切斷點,按比率算出賣方及買方需要繳付的數目。
賣方及律師遲遲沒有回應,如果數目龐大,劉先生更應抽空親自登門拜訪賣主及其律師,將問題弄清楚。
资讯来源
http://biz.sinchew-i.com/node/5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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